《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以上5篇

| 芷晴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以上5篇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写出了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乡土中国》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

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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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

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习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习,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从而成为了人们自觉服从的事物。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平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章无为政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两种统治方式,大抵形成了统治者的无为统治和乡村基层自有的长老统治。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习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么为了维持稳定,后代是表面的顺从,而在实际中可以为其进行“注释”,即融入符合新场景的内容等。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接新时代发展,乡村所不得不调整的困境吧。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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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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