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活着8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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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忍受困难,战胜挫折,让我们变得勇敢的力量。下面是小编精心精选的中学活着800字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喜欢。

活着读后感1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

“洗尽铅华,余味犹存”是我读完《活着》这本书的最后感慨,它正如作者余华一样具有令人折服的魅力。

余华是个十分成功的作家,他是一位颠覆大师,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朴实的外表,运用最朴实易懂的语言成就了他不平凡的作品,而《活着》就是代表作之一。《活着》这本书以福贵老人一生的故事为线索,贯穿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以福贵的经历再现了当时社会背景下人们为了活着而活着的现状。

曾经的福贵年少轻狂,“无可救药”,最终将仅存的“鸡”般的家产输光,于是家道没落,父亲被他气死,他从此只能过起种田的日子。没有了家产的支撑,再也不是阔少爷的他生活穷困潦倒,妻子家珍是个好女人,最终在丈人的要求下,家珍一度离开了他,却为他产下一子有庆后回来了,然而上天并没有因此而眷顾他,由于各种原因他的母亲离开了人世,女儿因病变的又聋又哑,儿子因输血过多而死去,长期的劳作以及疾病的缠身,妻子最终离他而去,而他的孙子也因饥饿过度,导致吃豆子时吃太快而噎死。接踵而至的灾难厄运将他也摧残得不成人样了。

然而为了活着,福贵仍顽强地生活着,看着福贵对一生娓娓道来一个个死讯揪着我的心,一个曾经享受荣华富贵的人何以落至这个地步?我不仅对主人公生活的社会发出质疑。

福贵他又是令人敬佩的,在“大跃进”“”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他经历了复杂而悲惨的生活,他为了生存不得不向命运低头,但他又有超越政治的生活意志,尽管晚年落寞的他仍旧不寂寞,“苟活”是他一生的目标。而这也恰恰是作者读福贵所处时代的极大讽刺,在多重困难的频频打击下,人们的追求变得如此朴实而简单,以至于可以说没有了追求。

“活着”是全书的揭示,多少人为了活着而活着,多少人为了活着而死去,一位老人在田埂上用了一个下午向游客讲述了他的一生,此刻的他讲述时心中已无波澜,而余华高超的手笔却令它如此的牵动人心。我用一天读完了它,但我却没有真正的读懂它,我想我不会读懂它,那么就让它永远活在我心中,让岁月去咀嚼吧!

活着读后感3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活着读后感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朝着自己的轨迹前行,你,我,他,又会在哪里才能发生世纪性的相逢……

懦弱,并不代表无能:坚强,也并不是一定勇敢,也许瞬间,会是永恒,可是,你我,却总是无期……

活着是上帝对你的惩罚,人生从来不存在公平,用你的心,才能丈量出生命的长度。日子也是从不停歇,一切都将是过去,当我敲打出这些句子时,脑中还是懵懵懂懂的,对人生,未来,是漫天繁星中最最微不足道的光。我们曾在一起快乐过,悲伤过,殇起悲落,却又是怎样的无解情怀。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生死离别,而是,明明光明就在眼前,可是,却永远隔着一扇窗……

每当窗台第一缕暖暖的阳光轻轻抚摸我的脸颊,才明白生命的意义,不是要去改变什么,拥有多少,而是,活着就是最最幸运的事了……

我不属于任何高官贵族,我也不是才华横溢,满腹经纶的翩翩才子,我是一个平凡人,就是万千砂砾中最普通的一颗。看着骄阳挥洒出万丈无暇的光芒,我们才发现,人,是一个多少渺小的生物,每个人都努力奋斗着,拼搏着,岁月却在我们指尖悄然流逝……

我有一个平凡的心,却有着像绝大部分人一样的宏大梦想,我努力挣脱命运的牢笼,无奈的发现,时也命也……

我唯有倔犟的低头,卑微的流泪。人群汹涌的奔向东西,我却孤单的走向灰暗,左手默然,右手叹息,生命的年轮就这样,这样……

我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慢慢喜欢上了听歌,一个人静静的戴着耳麦,我不需要伤感,伤情,流行的`歌曲。我听DJ,呵呵,对,我就喜欢DJ歌曲了,渐次把音量放大到可以麻木神经的分贝。明明听不懂,但我就是喜欢这种宁可把自己耳膜震碎,让心一次次起起伏伏的歌曲,震耳欲聋的歌曲,就是我最喜欢的。

地球依旧按着自己的旋律转动,从不干扰世人的堕落……

不知道是我醒悟的晚,还是世界一晃眼之间就变了,当然,纵然一天天的看淡,也总是无可避免的沉醉于默然的生活中。

望着黑沉的夜空,只有一轮清凉的月凌空的照亮我心间,繁星春水,春水繁星,星星点点,却是点缀着一颗颗寂寞的心,奈何花开花落,落叶始终归根,无奈心酸涌上心头,但求宿命平淡无奇,星辰照耀,多少传奇与平凡都归于尘土……

活着读后感5

前些天利用闲暇的时光,阅读了余华的《活着》。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先看了张艺谋在1994年拍的老电影《活着》电影故事的结尾是福贵、福贵的媳妇家珍、女婿二喜和他的外孙子一起吃着午饭,个人感觉还是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尾。但是,我总感觉葛优、巩俐在电影里塑造人物的最终命运不应该仅仅如此,后边应该还有故事,但是电影限于篇幅没有拍完!于是我对这本小说充满了好奇。

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书本。不同于电影的表现手法,余华文章的开始是平淡无奇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一个普通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文章中不普通的是老人对待牛的方式——他把牛当做自己的家人。作者就以这个普通老人为第一视角,徐徐铺开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

这个老人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从父亲那一辈开始,家族逐渐败落,到他开始更是吃喝嫖赌样样皆沾,终于在龙二的设局下,彻底的败落了家产,从一个地主变成了一个贫农。

当读到这里的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张艺谋90年代的电影表现手法实属一流。因为在书中的福贵是身无长物的一个废物!而张导演给予了福贵一样特殊的技能——会唱皮影戏,而且唱的还不赖。电影的故事中更是围绕主角这个特殊的技能,展示了中国临近49年的解放时期,大跃进时期和时期对人们生活的种种影响,反映了在时代潮流中人们是如何的活着,显示这个小人物身上的一丝不平凡。

可是余华的文章比张导的电影更加的残酷,因为文章中的福贵什么都不会!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一个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中间的艰辛让人无法想象,是什么力量让福贵活下来了?文章没有写——就是这样活下来了!其实想想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再难的事情咬咬牙就挺过来了,后头看一看也没什么!

可贵的是福贵的妻子家珍,一个米商的女儿,从小也是娇生惯养的小姐,却嫁了一个混蛋丈夫。虽然福贵后来破败了,可以家珍对他也是不离不弃,就算父亲把她接回娘家她也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当儿子1岁时,她又义无反顾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不仅操持家务,伺候婆婆,还帮助丈夫下田劳作。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的一个完美的女性(感觉我这样写有点大男子主义了),电影中的巩俐对人物的塑造相当符合原著的精神,可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在她的后半生中接连经历丧子、丧女的沉痛打击,本人还得了当时的绝症软骨病。她的一生是坎坷的,我们常常会想这样的一个人,老天待其何等不公平,难免会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感叹!

随着阅读的'深入,在主人公平淡的描述中,越发体会到了生命的弱小与生活的残酷。丧子、丧女、丧妻、丧女婿、丧外孙子,周围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他而去,结果他却在一头老牛的陪伴下独自又生活了十几年——就这样活着!果然,文字比电影更加的残酷与血淋淋。我在想一个人和一头牛是怎样活下来了?

目前的我还找不到答案,可能生命就像破石而出小草,只要能活着,哪怕再难也要向着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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