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
《傲慢与偏见》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故事,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1
《傲慢与偏见》出自英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小说家简·奥斯汀之手,也是她最早完成的作品。整部作品通过对班纳特家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小说的社会背景,探索并讨论影响婚姻的主要因素,从而反映奥斯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做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青年男女,不是贪钱就是贪权,以钱、权来作为择偶标准。有如书中爱慕虚荣、肤浅聒噪的贝纳太太;有些男女则制造各种吸引人的假象,骗人无数,就像书中风度翩翩但内心肮脏无比的少尉、伪君子韦汉;有些男女放纵、无知、轻浮,常常被人看扁,自己乱择偶,最终也没什么好结果子吃,同书中轻佻的五女儿莉蒂亚一样,负债累累,让大姐珍、二姐伊丽莎白补助。而像宾利和珍、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男女,也不是少数。还有些男女,眼见自己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自己,喜欢别人,就百般阻挠,恶语中伤这样的人好比达西姨妈狄堡夫人和宾利妹妹嘉丽莲。奥斯汀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但人们追求美好婚姻的共同人生诉求却没有任何改变。《傲慢与偏见》中诠释的婚姻观念也并没有完全脱离我们的时代,仍然给我们启迪。通过她的描写,我们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感情不得不服从于金钱的无奈。但现代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们在谈婚论嫁时又何尝不是进行着金钱与爱情的权衡呢?现代社会的人们,是沉迷于激 情,追求一时的快乐呢;还是安于现状,过着平淡的生活;或者大胆追求爱情,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奋斗。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有自己的理由。有人问苏格拉底是否要结婚,得到的回答是“无论你怎样做,你都会后悔”。或许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留给当代人永恒的话题吧。
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2
近几天,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著作《格列佛游记》。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它不是单纯的少儿读物,而是饱寓讽刺和批判的文学杰作,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一生中读了不下六次,他说:“要是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一定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此中。”在这本书中,斯威夫特的叙述事情技法和讽刺才能得到了极尽形貌的反映。
作品的主人翁里梅尔·格列佛是个英国外科医生,后升任船长;他受过良好教育,为故国而自豪,在生业和政治两方面彷佛都颇有见地,可是他素质上倒是一个平淡的人,而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翁的这种局限达到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全书由四卷组成,在每一卷中格列佛都要面临凡人难于想象的特殊环境。
熬头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利立普特)的遭遇,格列佛与利立普特人的巨细比例为十二比一,那里的住民身高仅6英寸,格列佛置身此中,就像一座“伟人山”。起先他被小许多人捆了起来,但厥后由于他体现和顺并答应接受某些前提,小人国国王赞成恢复他的自由。此时,该国正遭到另外一小人国(布莱夫斯库)入侵,格列佛涉过海峡把敌国舰队的大多船只掳来,迫使敌国遣使乞降。只管格列佛立了大功,但厥后因在几件工作上得罪了国王,国王决定刺瞎他的双眼,将他活活饿死。格列佛得知消息,仓黄逃向邻国,修睦一只划子,起航回家。
第二卷描写格列佛在大人国的遭遇。在这一卷里,格列佛又一次出海时,遭遇风暴,船被刮至一片生疏的陆地。这陆地叫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那里的住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一到这搭,由“伟人山”一下子变成了侏儒,置身大人国,本身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普特(小人国)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一比十二。在大人国的农人面前,格列佛像鼹鼠般巨细,被农人当作玩物带回家。为了挣钱,农人竟把他带到市镇,让他耍花招,供人抚玩。厥后他被皇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地,格列佛思乡之情一天比一天浓烈,在一次随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当他在岸边钻进小木箱困觉时,一只大鹰将木箱叼走。厥后木箱落入大海,被路过的船只发现,内里的格列佛得到挽救,终于又回到英国。
第三卷写的是飞岛国。这一卷比较疏松,铺得较开,写格列佛以勒皮他(飞岛)游历为中间,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第四卷描写了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的所见所闻。这是向来最为争议的部分。在那里,格列佛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充军,满心惘然地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叫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不得已地与一帮“野胡”在一起度过本身的余生。
在这些个虚构的国度里可以找到其时英国社会形态的痕迹。作品集中反映了18百年前半期英国社会形态的种种抵牾,对英国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如小人国里的高跟鞋代表的是其时的辉格党,而低跟鞋代表的是托利党,关于打破鸡蛋是从大的一头打照旧自小的一头打的争论反映了宗教战争。主人翁格列佛勤奋、英勇、机智、善良。作品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勾勒出一个五色缤纷的非常奇妙世界。幻想与现实的有机同一是这部作品的独特的地方。首版在一周内售完,并立即被译成法文和荷兰文。18百年末叶出现了改编的小册子。伦敦塔巴特出版社于1805年头次出版了专门的幼童版本,并附有三幅彩色铜板插画。迄今的幼童版本一般只涉合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意外遇合。《格列佛游记》对英国和世界幼童文学产生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其勾想伎俩、离奇描写在英国幼童文学有拓宽意义。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飞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非常奇妙的国度,最后终于回到了本身的国度的工作。情节曲折、奥妙,又不缺少诙谐。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险些出神了,仿佛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英勇,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__诈阴险后从新踏上本身的领土的首要缘故原由,以是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力,否则的话,若我往后遇到这种工作的话说不稳定早已与世长辞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要得我读了几遍了照旧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怎么样?听了我的先容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3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__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4
已经有将近半年多的时间没有真真正正的去读一部书。当然,并不是说这半年的时间我没有读书,相反的,半年多以来,我一直在读书,在拼命的读书。这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其实并不矛盾。这半年多,我一直在读考在编的书,几乎把所有能考到的知识全部都通读了一遍,然后又都一一背了下来。其实,这一直都是我最厌烦的一种读书方式。但为了明天,只有这样。
前段时间我疯狂的读起了书,这又仿佛回到了在学校的时候,那时的我恨不得把床放在图书室,整天没日没夜的读。这一次读的是早就渴望已久的一部书——《穆斯林的葬礼》。
我早就知道穆斯林是对伊斯兰教信徒的一种统称。但是,我却从未了解过他们的一切。仅有的了解也就是信奉真主安拉,不吃猪肉,创始人是穆罕默德。
书的序目是月梦,直到读到最后我才明白那位从出租车上下来,身穿白衣的女人是梁冰玉——新月的生母。
新月有两个母亲,一个是亲生母亲梁冰玉,而另外一个是她的姨妈梁君壁。而这两个母亲都是她父亲韩子琦的妻子,这样的关系似乎有点儿乱。就连新月也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弄明白了这一切,弄明白了自己在这个家的位置,也彻底的明白了为什么养了她十几年的母亲会这样疏远她?
因为她是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他的父亲韩子琦,是一位穆斯林。她父亲从小就是个孤儿,直到遇到梁亦清(新月的姥爷,韩子琦的师傅)。才开始了人生的一个新的篇章。梁亦清是北京城有名的玉匠,祖上世世代代都是靠着琢玉这一手艺吃饭,当然梁亦清也不例外。然而他却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女儿(梁君壁、梁冰玉)。他一直认为韩子琦是真主赐予他的的礼物。梁亦清将毕生的绝技以及自己的整个家业全部传给了韩子琦,而韩子琦也没有辜负师傅的重托,奇珍斋在当时也是名满京华,而当年的览玉盛会更是招致外国朋友竞相参观,这也为韩子琦赢得了“玉王”的美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战争将至,韩子琦不得不带着自己的宝贝远离故乡,踏上了前去英国的轮船,这时的韩子琦已经和梁君壁结婚,并且有一个儿子。梁君壁根本不想去英国,然而,韩子琦是下定了决心要去英国,因为在他眼中英国是个安全的地方,这是在燕京大学的梁冰玉因为感情问题决定离开这片让她伤心的故土。就这样,梁冰玉背着姐姐偷偷的跟着姐夫韩子琦踏上了前往英国的轮船。然而英国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的安全,二战的硝烟弥漫整个英国上空,而身在异乡的韩子琦与自己的妻妹梁冰玉在战争中相依为命。就这样,这场战争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让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而新月就是他们这场不伦之恋的爱情结晶。
黎明驱走了黑暗,战争结束了,而他们将要回到中国,然而迎接他们的又将会是什么?在家苦苦等待的妻子(姐姐)会原谅他们吗?面对自己的妻儿韩子琦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这一切都将随着,韩子琦于梁冰玉的回国而揭晓答案。
一场家庭战争随之爆发,姐姐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自己的妹妹竟然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了,而且还有了一个女儿,而他们竟然还口口声声的说着他们之间有着世间最纯洁的感情,这一切,让她在也无法平静,几年来的苦苦等待换来的究竟是什么?她怨命运的不公?还是怨自己当初的选择?她内心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能让妹妹把自己等待已久的丈夫给抢走。她把妹妹赶跑了,因为丈夫说,孩子是无辜的,所以,在丈夫的坚持下,她留下了妹妹和丈夫的孩子。
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着,转眼见新月已经长大,到了该上大学的年纪,新月坚持要上北大,因为那里是的学校。父亲是支持新月的,但是母亲却坚持不让新月去。对于母亲的坚持,新月无法理解,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养了她十几年的母亲,不是她的亲生母亲。当然,她更不理解,为何十几年来,母亲从未和她十分亲近,她也从未像其他人那样,在母亲的怀里撒娇······最后,是父亲的坚持,换来了新月去北大读书的机会。
然而,去北大成了新月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她在那里遇到了楚燕潮——他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楚燕潮本是北大的一名学生,但是由于成绩较好,被留校了。这一年,他成了新月的班主任。在楚燕潮的眼中,新月不仅仅是自己的学生,更是自己的知音,在新月看来,楚老师对自己的关心,是因为楚老师的负责,在她眼中,楚燕潮更是自己的“大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纯洁的,就像马克思和燕妮(楚燕潮是这样告诉新月的)。
后来,新月在父亲病重时倒下了,她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只有韩子琦自己知道,他这个女儿是在战乱中出生的,因此受了很多的苦。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让新月住进了医院。为了不让新月知道自己的病情,韩子琦、楚燕潮和医生向新月撒了谎,但是,纸永远包不住火,最后新月还是知道了自己的病情,这时的新月,没有被病情吓到,反而担心起来自己如何才能够回到燕园?自己何时才能见到朝夕相处的同学?见到楚老师?所有人都希望新月能够好起来,但是,当医生告诉楚燕潮新月所生的时间不多的时候,楚燕潮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帮助新月分担痛苦,多么希望生病的那个人是自己。然而这一切是不可能的,楚燕潮想,他要告诉新月,他要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的喜欢她,多么的爱她,从他们见面的第一天起,从他们讨论翻译鲁迅作品起,从他们讨论梁祝起······从此,楚燕潮每天都去医院看望新月,希望在她所剩不多的时间里能够快乐的度过。然而,这一切让新月的母亲(梁君壁)知道了,她的母亲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即便是楚燕潮再三苦苦哀求,也没有得到新月母亲的同意。楚燕潮的爱并不能够换回新月,新月走了。但是在她离开之前她知道了所有的一切,明白了为何养了自己十几年的母亲为何会这样对待自己?明白了自己的母亲(梁冰玉)现在远在英国,明白了父亲为何那么害怕自己的养母?明白了自己的母亲(梁冰玉)当初就是在北大上的,明白了自己的母亲(梁冰玉)和父亲当初是如何在战乱中相依为命的?明白了······
然而,这一切她都还没有来得及告诉楚燕潮,只是给楚燕潮留下了一句:“我想我母亲见到你一定会喜欢你的,一定会祝福我们的。”新月走了,带着楚燕潮对她的爱,带着母亲(梁冰玉)对她的思念。
后来,梁冰玉从英国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晚了,姐姐(梁君壁)走了,姐夫(韩子琦<也是自己的丈夫>)走了,就连自己当初狠心留下的女儿新月也走了。她(梁冰玉)这一辈子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多么想再见一下自己的女儿,然而,这永远不可能了,她只有到女儿的坟上去看一下女儿,去陪女儿说说话······去新月的坟上时,梁冰玉见到了一个中年男子在这片坟前用小提琴演奏着《梁祝》,但是,她却不知道,这个男子就是和自己女儿彼此深爱着的楚燕潮。自从新月走后,楚燕潮就每天都来这里,为新月演奏这属于她们两个人的音乐······
当我读完这部书的时候,流下了泪水,内心非常难过,为了韩子琦和梁冰玉所谓的不伦之恋,为了楚燕潮和新月的师生恋情,为了梁君壁的苦苦等待和费尽心机······
穆斯林的葬礼,不仅仅为了死去的人,更是为了活着的人,让他们好好珍惜身边的幸福。
名著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5
巴黎圣母院是一座哥特式风格的教堂,它是法国天主教大教堂,是古老巴黎的象征。它矗立在塞纳河中西岱岛的东南端,始建于1163年,是巴黎大主教莫里斯·德·苏利决定兴建的,整座教堂在134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0多年。位于整个巴黎城的中心。它的地位、历史价值无与伦比,是历最为辉煌的建筑之一。雨果在《巴黎圣母院》比喻为石头的交响乐。
维多克·雨果,是19世纪浪漫主义文__动领袖,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巴黎圣母院》是他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巴黎圣母院》是雨果最的浪漫主义典范作品。纯洁善良的爱斯梅拉达、阴险刻毒的克洛德、放荡无情的弗比斯……当然,还有你所提到的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同时,雨果对卡西莫多的塑造也反映出了《巴黎圣母院》一书的写作特色。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__吉普赛女郎爱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这部书的遭禁是在沙皇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的__,因为雨果思想活跃,既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倾向,又同情刚刚兴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因此保守顽固的沙皇下令在__禁止出版雨果的所有的作品。
小说《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真实历史,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__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小说中的反叛者吉普赛女郎爱斯美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思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__。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小说的发表,使雨果的名声更加远扬。
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至今已被诠译为__、音乐剧,__还被译为许多个版本,可见《巴黎圣母院》的知名度有多高。
《巴黎圣母院》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罗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埃斯美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埃斯梅拉达,途中被福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埃斯美拉达因而爱上了福比斯。但福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罗德刺杀,但没有死。并嫁祸于埃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埃斯美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埃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埃斯美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埃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
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也许是天使的化身了吧。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顶峰被毁灭。卡西莫多外貌很丑,遭到了全社会的歧视,但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守护着爱斯梅拉达。显然,在强大的社会歧视和__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勇敢的他最后也只得选择殉情结局。两位主人公外貌上的巨大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所共有的纯真善良本性。
相反,弗罗落披着神职教员的神圣面纱,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最后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一个魔鬼即使戴上天使的面具,骨子里还是魔鬼。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本质,更告诉了我们深刻的人生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代表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灵魂才是生命的主角。人不能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更不允许忽略内心的真正美丽,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心,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真挚的心;但在俊美的皮囊下,也有可能深埋了可耻的,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就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难道不是给我们的警示吗?
《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情故事是那么的凄美而惨烈,读罢令人心碎神伤。我们由此了解了一幕中世纪时代真情被扭曲、被桎梏、被封闭的爱情悲剧的内幕,没有心与心相互碰撞产生的亮丽的爱情火花,有的只是__的__,没有感情基础的单相思,双方相差天壤之别的畸型之恋。我为这部伟大著作“大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悲剧__情故事打动了。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_年__的爆发。
看过《巴黎圣母院》后,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剧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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