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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

| 本烔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五篇

当我们阅读完一本《罪与罚》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书笔记如何写了哦。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希望大家喜欢!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1

拉思科里涅科夫开始似乎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不佩戴十字架,因此他相信如果自己有了3000卢布的起始资金,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能让自己和母亲以及妹妹生活得更好——这是一个多美美好而幸福的幻想啊,也是一个大学生在正常不过的梦想了。虽然在书中没有赤裸裸地说过“读书改变命运”之类的话,但罗提亚的母亲却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可见他们也对读书有极高的评价;而在文中也可以看出,普通人对于读书人的尊重,可见知识分子已然是正在通向上流社会的路上。因此,他有这样的梦想,有这样的坚持,也是客观条件使然——这正是唯物主义的思路。

可是物质并没有让他得到解脱。在他杀人之后,既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也没有遭受人身攻击,相反在得到司维特里喀罗夫的帮助之后,他在物质上虽算不上富足,却足以正常生活;再加上他朋友拉如密亨的友好相助,相信他是可以顺利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但是他却饱受折磨——精神的折磨,一直恍恍惚惚,甚至给人疯癫的感觉。我在读书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他在杀人后并没有什么精神异常,而是被警察刑讯逼供,以他的聪明才智和如簧巧舌,一定可以为自己开脱,甚至逃过法律的制裁,真正变成他所向往的英雄——拿破仑。因为事实上,他已经销毁了所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更何况有人站出来主动为他背黑锅。但是这些都没有影响他最终的自首,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了自首呢?

有人认为是索尼亚的感化,是索尼亚让他勇于面对自己的罪行——这个理由,十分有说服力,也比较罗曼蒂克。但就我看来,就算是没有索尼亚,他最终也会自首——从他开始计划“谋财害命”就注定他要自首。看看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呀——他是一个可以把自己最后一分钱都送给好不相关的可怜人的人。他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依靠母亲和妹妹接济,而他的母亲却是依靠抵押自己的抚恤金来资助他,而她的妹妹也在家庭教师的岗位上饱受折磨。然而当他看到素未谋面的无辜少女时,依然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钱送给警察,让警察送其回家;当他看到玛尔美拉陀夫几个可怜的.还是,和身患肺痨的妻子时,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最后剩下的钱留给了他们。这种仁慈,从何而来?不是从客观的环境中学来的,要知道他所生活的环境,已经没有那么仁慈——已经有卢辛那样的人在社会上混的风生水起,难道会是一个仁慈高于一切的世界吗?他身处一个物质的世界之中,怎么会对这些现实充耳不闻呢?他是知道的,所以在理智上他是可以说服自己杀人无罪,甚至是有功的。但这并不能真正动摇他的信仰——他本来是有信仰的。

他这种信仰就究竟从何而来?只可能有两种来源——其一,是他所接受的教育,尤其是启蒙教育,我们可以猜测甚至是断定,是他的母亲启蒙了他和他的妹妹,而他的母亲是一个坚定的宗教信仰者,她仁慈、博爱,这些品质都被灌注在他幼小的心灵之中,虽然后来他接受了唯物主义,却不能摆脱这种仁慈博爱的影响,他和他的妹妹都丽亚一样,可以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可以为别人放弃生命,所以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自己而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二,这种仁慈来源于人性本身,如果不是因为教育,那么这种信仰就是人性本身了,用中国古语说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原因,从这个角度看,罗提亚不过是经历了一次“人——非人——人”的蜕变过程,他的自首不过是回归人的本性而已。因此,那个时代虽然很多人很穷,却是仍然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

他自首究竟是害了自己,还是救了自己?有人说,他只不过是在宗教中找到了力量和解脱,这话的意思似乎是说,他仍然应该坚持唯物主义取向——这话说得是多么残忍,难道坚持唯物主义不也意味着他坚持自己“杀人无罪”的理论吗?难道这不是也意味着,人要抛弃仁爱之心吗?那么,如果人抛弃了这一切,人还是人吗?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2

第一次读陀翁的书,然而对他的名却是如雷贯耳,一直心怯不敢轻易打开,读了长长的两百四十多页的序后,还是雪藏了几个月,再次读序,看正文。开篇的序写得非常具体,译者简述了西方文学史的发展;陀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生平,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个人思想转变的过程。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再读书就好像找到了小说在整体框架下的一个发展基本点。

《罪与罚》,关于内容和作者的创作精神,看到有些书友书评写得很棒,自叹不如,就不复述。对于小说的整体感觉,添加几个看法,说不定会对还没读此书的朋友增加点兴趣:

一,这是一本心理大战书,看到聪明人之间的唇枪舌战、斗智斗勇,实在很过瘾。

二,这是一本悬疑推理书,故事情节紧凑,逻辑缜密,看似无意的情节设计往往会令读者意外到吃惊。

三,这还是一部多幕长篇戏剧式悲剧。陀翁把地点集中在彼得堡的几个场景点,故事主线明朗,中心人物集中,围绕两个人物而展开故事情节: 罗佳和他的妹妹杜尼娅。

陀翁的书,放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缓一缓,第二本继续。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3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4

小说中斯维里加洛夫的自杀,以及他妻子的死好像是一个迷,小说中自始至终也没有给出确定的答案。不过读过的朋友一定也像我一样,有种强烈的预感,他妻子的死一定和他脱不了干系。不过我们的结论不能建立在自己的感觉上面。下面是我基于小说的内容做出的分析。

首先,我们看到他和他妻子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可以肯定他不爱他的妻子(他妻子比他大不少)。他们的婚姻其实只能算个交易,大家都各有所需(她妻子手里握有他三万的借据)。他们七年相安无事,直到遇到杜妮娅。杜妮娅的美貌又加上他好色的本性,使他开始疯狂的追求杜妮娅。欲纠缠杜妮娅一起私奔,怎奈杜妮娅不同意,而暴露了其丑行,使之美梦破灭。他的妻子为了让他彻底死心,从而撮合了杜妮娅和卢仁的婚姻。或许就在这时,他心里有了真正杀人的念头。只有除掉他的妻子,他才能去追求真正的自由和幸福。他的妻子刚埋葬,他就急忙赶到彼得堡来,要在杜妮娅与卢仁结婚之前做最后的争取。把他的杀人动机与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其次,是他妻子死后他表现出的病态心理与良心的不安。他妻子死后,他常常看到他妻子的鬼魂,暗示他妻子的死和他有关系。小说也描写他和拉斯科尼科夫有相似之处,也表现出和拉斯科尼科夫同样的病态心理和良心不安。说明他和拉斯科尼科夫一样都做了亏心事。他最后的自杀,显然是因为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所选择的解脱。

最后,他妻子死亡的原因与他有直接的关系。他对他妻子两鞭子的抽打,是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终极原因。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他是有预谋的,只不过他的计划很巧妙。我们也从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口中都得到暗示。是他害死了他的妻子。这些侧面描写都指向他就是凶手。

本来他杀了人之后梦想过幸福的生活,不过他和拉斯科尼科夫一样,都过高的高估了自己的智慧。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犯了罪之后真正可怕的是良心的痛苦。人不是冰冷的机器,而是有血有肉的,有良心有感情的。他们的天良有了亏欠,他们已不能与自己和解。内心不得安宁,使他们失去了一切的平安和喜乐。他们杀死了别人,也杀死了自己。活着是种煎熬,死亡或许是解脱。斯维里加洛夫有了自杀的想法,或许唯一让他活下去的希望是和杜妮娅在一起,当杜妮娅死也不屈的时候,也就彻底终结了他的生命。人活着总得有个念想和盼头吧,没有希望,只有痛苦的时候,自杀可能是注定的结局。

斯维里加洛夫最后自杀了,我们知道拉斯科尼科夫也杀了人,他也同样在经受内心的煎熬和良心的折磨。他的结局又是如何呢?自杀是唯一的出路吗?

《罪与罚》的读书笔记优秀领悟5

拉斯科尼科夫,大学生,因着贫困中途退学,依靠母亲的抚恤金生活。租了一间像衣柜的斗室,衣着寒酸,穷困潦倒。虚荣心极强,骄傲,不甘心平凡,自命不凡!有野心,尤其崇拜拿破仑。好高骛远,对于教书赚两个小钱根本看不上,所以宁可在陋室里空想,也不愿意教书赚两个小钱。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时候也很冷酷无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人。

作者用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写他杀人之前内心非常激烈的挣扎。杀人的念头在他心里一次次的燃起又一次次的放弃。否定他去杀人的理由是因着他良心的不安,那是卑鄙的。而支持他去杀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一套理论,根据这套理论杀人可以说不是犯罪,甚至是正义的。杀人不是最可怕的,你杀了人,然后在用一套理论证明你杀人是对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根据这套理论,人被分为两类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平民老百姓,他们没什么权利,他们的义务就是俯首帖耳。不平凡的人是统治者或新社会的建立者,是立法者,他们甚至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不平凡的人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都是开国立业的大人物。这些不平凡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但他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受到人民的崇拜,名流千古。所以你看,根据这个理论,杀人没有什么啊,你看那些最被人们尊敬最伟大的人物,哪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只要为着好的目的,为人民谋福祉,杀人是正义的。为了好的目的,可以做错的事情。当然这些好的目的只是犯罪的借口,是我们心里的诡辩和自欺而已。

这就是拉斯科尼科夫的理论,乍一看很有道理。因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确实整个人类历史都在践行这套理论。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弱者是没有权利的,谁是统治者,谁强大,谁就是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最后的赢家才配拥有一切的权利。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强弱。

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堕落的本质就是要自己独立做主,分别善恶。换言之,就是不再以上帝为王为主,拒绝上帝的统治,而想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定立善恶的法则。就是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自己说了算。当人离开了上帝,不在尊上帝为王,人自己定立善恶的标准的时候,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当人拒绝上帝的统治时,人就想要撺掇上帝的宝座,自己封神,为了那一个宝座,争战杀伐。人脱离上帝的善恶标准而自己定立标准的时候,杀人却变成了正当的。拿破仑,___,秦始皇,以及历代所谓伟大的君王等等,所有这些为着追逐权利,为着登上宝座而所造成的灾难,都是因着不尊上帝为王的缘故。只有无所不知,完全公义的上帝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当人妄图代替上帝决定善恶的时候,结局注定悲惨,也是对上帝的僭越。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义,法律也是为着普通人所设立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骗人的把戏,你见过皇帝受法律制裁的吗?要是统治者犯法怎么办呢?就没有更高的法来制裁他吗?我们相信有,那就是上帝完全的律法。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也会说: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也有人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想,若没有一位完全公义的上帝主持正义,你的这些正义的盼望又如何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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