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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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5篇

正义它是法律的理想或价值目标,法律可以通过分配权利义务,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补偿受害者以恢复正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篇1)

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愈发觉得,诊所课程更加重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也要求学员本身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就知识运用而言,课上老师给出的是现实中法律关系复杂又模糊的案例,这些案例不同于以往专业课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法律关系的教学案例,它们不但涉及多方主体,主体间还存在多重法律关系,甚至这些法律关系都是模棱两可,需要我们用法理学知识来探讨。就对学员素质要求而言,这其中包括跟办案小组学院间的团队合作能力;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能力;还有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学习。诊所要进行分析的案例,首先要自己提炼有用、精炼、精确的案情。这不仅要求我们有提取案情的能力,更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具有尽可能多的获得有用案情的能力。

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认识,而且通过课堂的学习实践的过程,能很快地发现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盲区,有效地弥补自身不足,把学生从单纯枯燥的理论知识,带入了环环相扣的实际案件当中。同时,课堂讨论上围绕真实的案件开展,老师在实践各个环节对我们加以引导,力求使我们了解实际生活情境中案件的处理方式,熟悉法务的处理知识和技巧。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证据"的理解,深刻地体会到任何法律案件都讲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而事实要靠证据来说话来澄清。

诊所使学生以"律师"的身份参与案件、讨论,这就使得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不管是哪方的"律师",都不会让自己的一方限于被动,将我们所学的知识最大化的调动起来,同时也带动了我们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在法律诊所案件遇到的问题,大家都会详细的查询相关知识,并在课堂上讨论和模拟处理,这样也把我们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也能做一些了解,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另外,诊所的老师们也用他们的实务经验教会了我们另一种办案思维——某些案件看起来是山穷水尽,但抓住细节,换个角度思维,往往会有变被动为主动的效果。在同学们的案件讨论差不多的时候,老师们会讲述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并介绍不同律师的处理方法,再来比较其中的不同,进而让我们自己比较出哪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有利。通过这些对比,让我看到了法律人身上独特的魅力。

最后,法律诊所所传授的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的帮我们在以后实际生活中来运用,这也使得以后将要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同学们,少走了许多的弯路,获得了一些前期经验和历练。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篇2)

法作为一整套规范系统,是人们在长期的自然进化和社会发展中,基本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在总结经验并结合一定的理性预见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社会规范,。它体现、确认并保护着一定的社会秩序。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但是,历史和现实又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为,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有这种权利。”马克思对此更是有了更为的准确的阐述。他说:“法律是肯定的,的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学习“法律基础”课,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可以分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提高了自己的守法意识,懂得了要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财产所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婚姻自由权,继承权等权利的,当这些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请求有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本身的法律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作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篇3)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篇4)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法律宣传工作心得体会(篇5)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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