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的读书笔记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五篇
任何的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读完论自由,对此大家有什么阅读心得呢?不妨大家表达出来,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论自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1
密尔在引论中就已经指出,自己想讨论的只是公民自由或者社会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认为该问题一直在当时的实践中发挥着隐形作用,并将渐渐变成一个重大问题。
他认为人民不再关注政府会滥用权力从而侵犯其自由,因为政府能否继续存在取决于选民的态度。假使政府不代表选民的利益,那么选民可以随意撤销该政府。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似乎成了选民利益的代表,或者说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达成了统一。因而对于与自己意志相同的东西,自己施加于自己的权力,选民根本就无需防御。但是人民慢慢地发现:“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也并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所有的人都被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所以从这来看,所谓的人民意志也只是“最多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其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可我们却常常忽略这种密尔担忧的“多数的暴虐”。密尔指出这种多数的暴虐比之其他的政治压迫更为可怕,他渗入了人民生活的细节,使人难以逃避,并常常奴役到了灵魂。密尔试图唤起人民对此的注意,并寻找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密尔谈到了一些能起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如魔力巨大的习俗,他引导人们相信“凡人都应当按照他和他所与有同感的人们所愿意他们做的那样去做”。此外还有理性,成见或迷信,爱好,妒意或忌心,欲望或恐惧,切身利益以及人类对于其现世主人或所奉神袛的假想中的好恶取舍的奴性服从。而这一切,密尔将其总结为“社会的好恶”,即社会中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密尔认为正是这种社会的好恶束缚了个人的自由,“凡在多数之感还真切强烈的地方,就不会看到服从多数之主张会有多少减弱”。政府或社会究竟该依据何种原则,对个人的自由进行干预方为合理?
于是密尔试图创造一条原则,以便社会在对个人进行干涉时,无论是以哪种手段或措施,均能有准绳可依。而这条原则就是,社会可以对个人进行干涉,除非个人对他人造成了危害或产生了祸害。质言之,个人可以享有绝对的自由,只有他的行为不涉及他人不妨碍他人的利益不对他人造成危害,他就可以对于自己的身心以及言论行为,享有绝对的自由,而不能其言论与行为是否与社会一致。社会可以对其进行规劝,说服,辩论等,但不得强迫其必须改变或者威胁其不改将会带来什么不利的后果。只要不害及他人利益,个人可以做任何其想做的事并能得到保护,也能拒绝不做任何其不想做的事情而不受到强迫.所以密尔承认的自由,是指“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这种自由的努力”。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2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这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一定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情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必须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接受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弃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知道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么样?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3
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4
通读了一遍《论自由》,觉得想要深入的理解,还得多读几遍,慢慢的回味。虽然只是“初体验”,还是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论自由》的目录,很清晰的像我们展示了这篇论文主要涉及的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研究;第二个是对于个性的讨论;第三个就是社会对于个人自由的意义。
首先说说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思想自由,是指个人的思想能够不受社会的、传统的、宗教的、民族的既成观念、思维方式和基本理念的束缚和左右,而是以自我的、独立的眼光去观察、审视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发现(摘自百度百科)。据说有人将自由分为三个层次,人身自由、选择自由、思想自由。我想,在这里,思想自由被认为是人类最高的自由。思想自由应该是可以挣脱身体的束缚,历史的、地理的、宗教的、他人的一切一切的束缚,根据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来进行独立的思考与独立的判断,以求的在思想上的解放。我认为,思想自由是行为自由的前提,因为思维支配着我们的行动。我们所想的不一定要付诸于实践,但是我们的行动一定是受我们的思维所支配的。所以思想自由是很有意义的。我国在_____” 结束后,针对“ 两个凡是” 的错误主张,邓小平等人倡导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不主张思想的自由,就不能期待新的进步。这一次的思想解放运动,也算是对中国人民自由的升华。当然,思想的解放与思想的自由应该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解放思想并不意味着意志的完全自由。自由毕竟是相对的。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第一个举办文学沙龙的是德。 朗布依埃侯爵夫人,她在自己家中举办聚会,接待宾客。在她的沙龙里,成员们彬彬有礼,使用矫揉造作却又不失典雅优美的语言,话题无所不包,学术、政治,时尚甚至是流言蜚语(例子从百度百科中提炼)。人们在这里实现了讨论自由,但是自由的讨论并不代表着胡说八道。语言、信息的交流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有趣的。人类的不断发展,与言论自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是密不可分的。有人说中国的讨论自由便是批判。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只有人们不断的批驳,才能被人们所接受。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能使人们放弃错误的观念而接受正确的意见。对之前的不足进行校正,这样才能使社会进步。
在论文的第三章中,密尔强调着个人的自由,个性的解放与发展。他传递给我们的信息便是:完全的个人与个性的解放与自由是社会发展所致,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我们的思想会反映到我们的性格上,给予了我们独特的个性,支配着我们的行动,使我们有不同的性格、习惯、生活方式等等。个性是人们的独特的社会属性。当然,有些权利会认为人们多元化的个性具有威胁,带有危险性,认为人们很多恶劣的行为都是来自其恶劣的个性。若不加以管制和约束就会危害到社会,或者说撼动到他们的权利。所以他们想法设法限制着人们的个性。密尔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凡是压制人的个性都是专制……”社会和人应该是统一又矛盾的。所以社会如果凌驾于个人的自由之上,那么一定是不平衡的。使自由与权利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可控制的状态下,才能过使社会与人平衡发展。所以密尔是希望社会能够包容人的个性,使其成为社会的推动力。
社会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太大太泛。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自然属性,我们希望自由与生俱来。但是我们生在社会这个枷锁之中,这也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敢说自己的生活是脱离社会的,哪怕是野人。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自由,我们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争取与反抗。人们通过适当的造反、在宪法等法律上作出一定的制约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由,就是希望自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不得不说除了反抗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效果,其余的几乎不能够实现。那么,是不是可以说社会其实凌驾于个人至上,个人对于社会永远是较弱的一方呢?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社会,所以社会对于个人的限制的限度,我们还是应该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可以控制的。
其实“自由”在我的意识里,是被我简单化了的。在我的思维意识中,自由可以分为行为自由和思维自由。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穿什么样的衣服、做各种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是行为自由。不过这个社会中却没有不受约束的行为自由。法律和道德以及一些规则都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自由。我们对杀人放火这些事情不能够为所欲为,就是因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国有国法,有家家规”,这些都约束着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从心所欲,不逾矩” ,可以说就是一种“ 自由” 的境界,“ 不逾矩” 指的就是“ 从心所欲” 的时候也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若没有这些约束,单纯的自由会让社会变的没有章法。至于思想的自由,应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就像做梦一样,是自由的。随着自己的成长与成熟,思维也会不断的丰富。当思维的自由逐渐成熟后,就能够指导我们更好的行为了。我就听人说过:中国的精神自由很发达。
很多人会说,在中国没有真正的自由。我只想说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人对于自由的概念都有所不同,但没有人喜欢永远被管制着。因为我们的个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慢慢磨掉我们的一些棱角。所以,中国人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一直都在进行的。从以前的封建专制到现在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利越来越被重视。所以说不管是行为还是思想,都比以前更自由,我们能够获得尊重都更多。只是凡事都有发展与消亡的阶段,正如余英时说:“ 尽管它随时随地都存在,然而也随时随地都有丧失的可能。”
只要还存在着不自由,只要自由还在被各式各样的权利所限制,则对于自由的追求人类还是会乐此不疲,永无休止。
《论自由》的读书笔记5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