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

| 嘉红

读后感是指你读完一本书之后,所得到的独属于你的感悟,我们读的书是别人的,但是所得到的感悟永远只属于自己。并且这读后感还能在以后的人生上帮助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1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2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我感觉也是他最成熟的一部作品。这个书名明白我读完才明白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梦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终他最终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主角的一条主线。环境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86.。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我,开始为自我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我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我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我里哦阿。是中了魔吗

明白最终``时间长了,人物开始有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终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啊!

在第十七章中,说敌人进攻鬼不灵,并压了一批囚犯,这囚犯里面,刚好有老钟叔,小嘎子河区队长一看,都很恼火,这时,区队长想到,能够把敌人引到西部,那里火力强大,能够乘机救出他,可那里有个柜子的据点,小嘎子一想,我去吧,就经过区队长的同意去了。

在这一章中,作者充分地体现出小嘎子的勇敢,十分使人敬佩。

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3

北大高材生写的那份控诉父母的万字长书,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与父母决裂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可是北大高材生,海归博士,高素质人才啊!什么使得他这样绝情,与生他养他爱他,把他培养成人的父母决裂呢?

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可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本事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职责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我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期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我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我的经验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此刻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必须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当怎样,应当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适宜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我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我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完美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欢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能够为自我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貌,可是,她却发现自我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

自我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我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我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必须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期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体会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适宜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厌恶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欢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可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仅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日记》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悲痛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安妮生日时,爸爸送给她一首诗:

我们中间数你最小,而你不再年幼无知

你生活的很吃力,每个人都指指点点

抢着做你的教师,你被大家烦的要死

“我们有经验,听我们说!”

“这些我们早就做过,你明白什么!”

“我们饱经世故,远比你懂得多。”

从古至今,生活总如此

自我的缺点轻如鸿毛,别人的错误放大得受不了

挑刺很容易,若我们刻意去挑

尽管你父母竭力想做到,对你严厉又温柔,严肃又和蔼,吹毛求疵的习惯却多么难改。

好在安妮明白了,妈妈的爱,从来都在,只是与她期待的方式不一样,她最终选择投桃报李。

生活中,总有来自各方的力量,想控制并改变我们,我们也在不住的努力,想去摆脱这种状态。

我想,北大高材生,只是反抗地太过用力。有些事,不能冲动地去下定义,人生总会有藏着善良的幸运,时间会告诉你。

我喜欢《无声告白》里的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望,找到真正的自我。

期望大家,找到自我的同时,别丢了爱。

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4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远大前程名著读后感5

GreatExpectations。不知为何,比起ATaleofTwoCities,喜欢这本书尤甚。而比起《孤星血泪》这样悲怆的名字,反而也更喜欢《远大前程》的意味深长。网上有好事者归纳讨论了该词组的意思,expectation,是期望、是预想、也是前路漫漫;great,是光荣,是憧憬,是声势浩大,是慨当以慷……果然如此,每一种语言都自有其精妙之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何况还是在狄更斯这样的文学大师笔下。

他写下那些流转的情缘,熏心的利欲,患难与共的情感与勾心斗角的碾轧,那些让人唏嘘让人感慨万千的因缘与形象,给我们机会关注这个几百年前平凡又不凡的小男孩,见证他如何从天真到成熟,从成熟到厌倦,从潦倒到风光,从风光到没落。人物的丰满,事件的周全,环境的细腻,哲思的隽永,穿越时光,在许多许多年后仍然熠熠闪烁着原有的魅力。这个讲故事的高手,把感情、悬疑、哲理恰到好处地圆融在一齐,让这本书不再是苦大仇深的少年成长血泪史那么简单。无论从甜蜜如斯变得丧心病狂的老小姐,还是穷凶极恶又孤独彷徨的亡命徒,抑或反应迟钝却傲骨铮铮的铁匠,所有的人,各自留下生命浓墨重彩的一笔,错综交汇,铺张成那个年代的一幅恢弘画卷。

其实最先初是看电影。也不明白是哪个版本,饰演爱思黛拉的少女有着优雅深刻的侧脸轮廓,颀长身材,穿雪青色的塔夫绸连衣裙,头发一丝不苟。就已经很贴合我心目中对于那个主角的定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漂亮冷漠的女孩子,注定会让一切爱上她的人吃苦头。然而,对于年少的皮普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她在那里,她就是太阳。爱思黛拉美丽而拒人千里的姿态,从某种意义上反而象征着他满心向往的上流社会:迷人,耀眼,高高在上。他所以而无法克制对她的爱和崇拜,所以而持续用充满迷恋的目光仰望着她。他在她面前化作尘埃,并且,在得到神秘遗产之前,从无翻身之可能,甚或不具备开出花来的力量。

然而那个世界本身如此。想要把一个人推上神坛,视作梦想与偶像,是注定要让自我失望的事情。

美丽的花朵在地下必然有蜿蜒的根。狄更斯的一支笔风卷云涌、排山倒海,运筹帷幄又精明微妙地娓娓道来这一切盘根错节。英国谚语说的好:Don'tputallyoureggsinonebasket。可是,对于并无太多机会选择的人如皮普而言,孤注一掷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是否从一开始就能做好准备去收拾一切被打碎的烂摊子。梦想的架空与幻觉的破灭带给这个年轻人的打击无疑是很大的,他的心始终这样单纯执意。可是,沉舟侧畔千帆过,也正是要等到这样被命运的大手揉搓摆布很长一段时间后,那颗单纯执意的心回到最初的地方,才会发现,时代的洪流其实从一开始就给他指明了方向,只是在千回百转之中,太容易迷失自我。而天下所有的美与丑,善与恶,荣华与穷困,高贵与卑贱,无非都是夜与日的关系——白天未必阳光明媚,夜晚有时也繁星灿烂。此消彼长,尽在不言中。

物质上的优渥与富足,很多时候的确能够满足人内心的期许,但仍然有一些事情,它无法解决;而这些事情,终究在我们生命里有多重要,这纯粹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并且,是个最见真功夫的问题。相信劫后余生的皮普,对这个问题很有发言权。Lateisbetterthannever。

狄更斯的语言一向具备和谐的美感与内敛的力量。如同一把收在刀鞘里的日本弯刀,优美的弧度并具利落与锋芒。《远大前程》是他晚期的作品,写作技巧的炉火纯青已到达更加让人叹为观止的高度。世间百态,人情炎凉,全部囊括在内,这样的全面与深刻,自然也是顺理成章。有奋不顾身的感情债,也有细致入微的利益冲突。有天作之缘的巧合,也有人性的软弱和无奈。犹记得当年第一次读原著,那个资助皮普的逃犯马格维奇和皮普倾诉着自我的悲惨身世,生活在21世纪的我看得鼻子发酸眼泪直掉。明明是中译本,明明从未有过类似的感同身受,文字却居然有如许感人至深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

19世纪的英国风情熏染并贯穿着整部《远大前程》,从情节到布景无一例外。提到它,就总是想起淡淡灰紫色薄雾里的伦敦石板路和老房子,绅士的袜套勾勒出鲜明的小腿,长袖连衣裙必定有蓬蓬裙摆。对于现实主义而言,一本好书必然会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狄更斯在这本书里笔触越发清淡隽永,如同细腻温柔的工笔水彩画——大面积用的都是低明度的颜色,灰,褐,紫,淡蓝……一切讲述都很默默,却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暗潮汹涌。对于那个平淡得让人几欲三缄其口的结局,我本人也算是满意——虽然小时候看总觉得不够成人之美,所以抱有余憾——可是这和晴雯临死前并不曾呼喊过宝玉的名字一样,实际展现的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良心。我总是忍不住想象那铅华落尽、月光如水的场面,一笑泯恩仇的两人从废墟中携手而出,纵使感伤,却也充满期望。如同黑夜以往噩梦累累,终究也有下一个天亮,从压城欲摧的黑云中,透出丝丝清明的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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