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

| 星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那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儿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篇1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篇2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这个男孩子的爸爸妈妈把一切收拾停当,准备到教堂去。男孩子自己只穿着一件衬衫,坐在桌子边上。他想:这一下该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在一两个钟头里他可以自己高兴干啥就干啥了。“那么我就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它一枪,也不会有人来管我了,”他自言自语道。

不过,可惜就差那么一丁点,爸爸似乎猜着了男孩的心思,因为在他刚刚一脚踏在门槛上,马上就要往外走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扭过身来把脸朝着男孩。“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和妈妈一起上教堂去,”他说道,“那么我想,你起码要在家里念念福音书。你肯答应做到吗?”

“行啊,”男孩子答应说。“我做得到的。”其实,他心里在想,反正我乐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男孩觉得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妈妈动作像这时候那样迅速。一转眼功夫她已经走到挂在墙壁上的书架旁边,取下了路德的圣训布道集,把它放在靠窗的桌子上,并且翻到了当天要念的训言。她还把福音书翻开,放到圣训布道集旁边。最后,她又把大靠背椅拉到了桌子边。那张大靠背椅是她去年从威曼豪格牧师宅邸的拍卖场上买来的,平常除了爸爸之外谁也不可以坐的。

男孩子坐在那里想着,妈妈这样搬动摆弄实在是白白操心,因为他打算顶多念上一两页。可是,大概事情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爸爸好像能够把他一眼看透似的,他走到男孩子面前,声音严厉地吩咐说:“小心记住,你要仔仔细细地念!等我们回家,我要一页一页地考你。你要是跳过一页不念的话,那对你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这篇训言一共有十四页半哩,”妈妈又叮嘱了一句,把页数规定下来,“要想念完的话,你必须坐下来马上开始念。”

他们总算走了。男孩子站在门口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怨艾起来,觉得自己好像被捕鼠夹子夹住一样寸步难移。“现在倒好,他们俩到外面去了,那么得意,居然想出了这么巧妙的办法。在他们回家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却不得不坐在这里老实念训言啦。

呵呵!看到这儿我和女儿不约而同地笑了。多真实的一个小男孩!于是,我就在思考,有很多为孩子们写文章的'大作家,像金波、安徒生、郑渊洁等,还有这本书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年过半百,但却都能用文字深深地吸引住孩子,是因为他们爱孩子,理解孩子,尊重孩子,能走进孩子的内心。我觉得这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教育者应该具备的。

后面的故事离奇感人,爱欺负动物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点的小人,骑在一只家鹅的背上离开了家。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家鹅被同行的大雁鄙视、欺辱,他也看到了家鹅的坚强与执着。家鹅的帮助,让尼尔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于是,机灵聪明的他救了一只大雁,救了松鼠母子!我心中不禁为这个孩子竖起大拇指,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我想起了小明说的一句话:“作为父母,只远远地看着他就行”。是啊,这个在父母面前调皮捣蛋的淘气鬼,在这个集体中却做出了那么多出人意料的事。

大雁首领阿卡劝尼尔斯回家,但他决定不回家,我和女儿开玩笑地说:“我可不希望他现在就回去,我还希望看到更多的精彩故事呢!”女儿说:“可是这样,他的爸爸妈妈得多担心啊!”也是,任何事情都没有十全十美的呀!孩子不就是在父母的担心中逐渐成长的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瑞典优秀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喜欢这本书,这不仅是一本童话书,还是一本教我们不要欺负动物,欺负弱小;这还是一本追随好奇心,实现梦想的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天天欺负小动物的人,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听得懂鸟言兽语,骑着一只家鹅,开始了一段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帮助动物,帮助了差点要他性命的多狗熊,为了家鹅不被杀死,宁愿一辈子都做一个小人儿。尼尔斯很想父母,可是为了家鹅,差点永远变不回来了,让我们听听他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让他学习,可尼尔斯不愿学习,他在玩儿,突然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住了小精灵。小精灵要给他一些好东西求尼尔斯放了它,可是尼尔斯不愿意,小精灵就把尼尔斯变成拇指大小的人了。当尼尔斯走到院子时,那些曾经被他欺负过的小动物开始欺负他了,尼尔斯知道自己欺负小动物的行为错了,苦苦哀求精灵把自己变回去,这时有群大雁飞来叫家鹅去和它们一起旅行,其中雄家鹅莫顿想去,于是就扑翅膀,尼尔斯怕鹅飞走,忘记自己变小了,就冲上去抓鹅,当鹅飞起来的时候,已来不急抖掉尼尔斯了,就带着他一起飞走。在路上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难帮助了许多动物,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乡并帮助了一些动物,最后小精灵又把尼尔斯变回来了,这时尼尔斯不会说动物语言了。

我终于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童话书了,不仅是告诉我们不要去伤害动物,更说明了作者希望小朋友们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篇4

“走吧!”我喊道,变大了的大公鹅马丁立即挥动翅膀,飞离了温暖的中国大陆,来到了美丽的钓鱼岛。“看那儿,太阳旗!”眼尖的马丁发现了一艘挂着日本国旗的军舰正向这里驶来。“下去看看。”于是,马丁俯冲了下去。没坐过飞机的我立即觉地大地翻了个儿,一切事物都颤抖了过来。混乱中,我竟然掉了下去,咚地一声摔在了了船上。

“哎哟……”我呻吟着爬起来,刚准备呼叫马丁,却立即惊恐地定住了:一个凶神恶煞的日本水手站在我面前,用我听不懂的日语朝我大吼。“我……我不懂日语。”我惊慌失措地答道,心想今天可真是倒霉透了,竟撞到日本人的枪口上,这下子,肯定该去日本蹲警察局子了。

“哦,不懂日语。”没想到,日本水手还懂汉语。“那么,你来钓鱼岛干什么?这里是日本!”

一听到这句话,我的恐惧感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了。“凭什么这么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日本没有权利占领它!”我听到马丁在拍打翅膀为我叫好,便又补充道:“这里永远、永远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土!!!“

日本水手眼中掠过了一丝惊讶,不过很快便飞散了。“自古以来?永远?连小孩都知道啊,“他讥讽道,”那么自古以业的证据呢?”他特意在“自古以来”上加重了语气。

“不需要证据。”我极其轻蔑地说,“全世界都知道,日本还不知道?别以为你们能明目张胆地侵略钓鱼岛就能全身而退,做坏事是要受报应的,你们已经挨了两颗原子弹了,如果还这样下去,你们终究是要被处罚的。”我听到了马丁焦急的呼唤声,便指向天空中的海鸥,“看,中国战斗机来了!”

日本水手信以为真,急忙扭过头。我趁机跑向马丁,马丁呼啦一声,离开了甲板,朝中国大陆的方向飞去,日本水手恼怒的尖叫声成为了我们离开钓鱼岛时的送行曲。

回到家中,我非常感激马丁使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日本侵略者的蛮横无理,虽然这样,可中国政府终究是能整治侵略者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篇5

这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作者是瑞典的拉格洛夫。

正如书签上所写,它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我觉得作者确实写得很好啊,想象力丰富极了(反正比我能耐多了)。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小男孩尼尔斯?豪格森斯如何变小,大雄鹅莫顿如何跟随雁群,狐狸斯密尔欺负雁群,它们是怎样认识小灰雁邓芬……

这次意外的旅行,使尼尔斯从一个喜欢捣乱﹑不爱护动物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有点调皮﹑又爱护小动物的男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保护小动物,要做个乖孩子(但同时也不要忘记活泼﹑开朗),不是吗?

作者把自己也融入到作品里去,让自己“亲眼见到”尼尔斯,并“了解”他的旅程中发生过什么事。刚好作者也准备写东西,就把尼尔斯的故事给写了进去,想象力不是一般的好。

尼尔斯所做的一件事让我惊奇不已。莫顿一开始不适应长途飞行,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尼尔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抬到水边,并把他的嘴放到了水里。莫顿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慢慢地,它缓过来了。它知道是尼尔斯救了它,就叼了一条鱼送给了小主人。一个爱欺负动物的男孩第一次知道爱护它们,不容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除了要学会自我保护,还要学会爱护他人,要做一个机智、善良的小孩!

我觉得尼尔斯很乐于助人,虽然他很调皮,但是他很聪明、可爱。除了他之外,大雁阿卡和老鹰高尔果也是两只可爱的鸟。

这本书真的超有趣,你也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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